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夹 客服中心 在线客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80
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资讯  >  新闻  >  世界经济  >  经济新闻  >  国内产经  >  新型大马力农业装备及零部件进口税将先征后退

新型大马力农业装备及零部件进口税将先征后退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8-02-19
字体大小:【】【打印本页
  财政部18日通知说,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新型大马力农业装备而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自2008年3月1日起,将停止相应整机及成套设备的进口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通知,以进口申报时间为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新型大马力农业装备而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所退税款作为国家投资处理,转为国家资本金,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通知规定,享受退税政策的新型大马力农业装备包括指定技术规格的大马力轮式拖拉机、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马铃薯联合收获机、自走式青贮饲料收获机、马铃薯种植机、大型小麦免耕播种机、水稻覆土直播机以及采棉机等设备。

  此外,自2008年3月1日起,对新批准的内、外资投资项目,进口指定技术规格的履带式拖拉机、轮式拖拉机、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马铃薯联合收获机、自走式青贮饲料收获机、马铃薯种植机、大型小麦免耕播种机、水稻覆土直播机、采棉机等,将一律停止执行进口免税政策。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此次调整大马力农业装备及其关键零部件的进口税收政策是落实去年初发布的《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据悉,我国共选择对16个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领域调整进口关税政策,目的是加大对振兴国内装备制造业的支持,利用进口退税的资本金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革和科技创新,同时在国产设备可以满足国内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停止对进口整机的免税,从而为国产装备提供一个与进口装备开展公平竞争的机会。

  目前,16个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领域中,财政部已审批通过了纺织机械、盾构机、大型矿用挖掘机、煤炭采掘设备和大马力农业装备等类别的关税调整政策,其余领域的关税调整政策也将陆续出台。
字体大小:【】【打印本页

本站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由网友自由上传的文章,本站点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及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Email:editor@72ec.com),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返回资讯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