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身为小企业主的朱晓东,参加了很多为中小企业主们举办的新春茶话会。他和同行们在会上讨论最为广泛和激烈的便是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因为个中变化将对他们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经营和收益发生实实在在的影响。
在这些变化中,企业主们最为关心的便是哪些新政策可以为他们的带来税收上的优惠。本刊就其中覆盖面广、最受关注的及首次出现的优惠条例来进行一番解析。并将在下期本栏目中对新税法中税前列支的变化集中解读。
大多数小企业享税收优惠
条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案例:家住上海徐汇区的黄振来说,2008年是让他重新对事业充满希望的一年。因为他那个生产藤艺家具的小工厂,将从1月1日开始适用20%的所得税新税率,而此前的几年,他的工厂都是按照27%来缴税的。这个减负政策,大大地增强了黄先生把自己的生意做下去的决心和信心。
解析:此前,中国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是33%。对中小企业还另外规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10万元和3万元以下的,分别按27%和18%的优惠税率征收。像黄先生这样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多数按照这两个税率来缴纳企业所得税。从今年开始,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将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成为新税法中的新名词。对这个名词的具体解释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调整为成20%,与内外资企业新统一执行的25%所得税税率相差不大,但在所得税法的细则规定里,对微利企业的标准大大放宽了。过去规定的标准是10万元,超过了10万元就要按33%缴纳企业所得税;新税法将标准提高到30万元,30万元以内按20%的税率计税,超过30万元才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更多的企业符合了“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因此,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小企业的好处是很明显的。
不过这样的税率对于“超小型微微利”企业而言,却是增加了一定的税负。因为以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的小企业是执行18%税率的,而现在20%的税率却高于此,这说明,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个别小企业的税负却反而增加。
高新技术优惠不受地域限制
条文: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案例:迅光公司的张总最近终于放下了一颗悬而未决的心。原来作为一家生产光能产品的小型高科技企业的老板,由于注册经营地并不在张江高科(21.06,-0.16,-0.75%,吧)技园区,因此享受不到15%的优惠政策,税收负担一直让他愁眉不展。之前张总也在筹谋将企业迁入张江,但是一核计,发现仅搬家所花费的成本就要高达8000万元,员工的交通费用也将大量增加。正在左右为难之际,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区内区外”的政策限制,再也不必为政策的地域问题而多此一举了。
解析: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扩大到全国范围,企业所得税率仍为15%。也就是说,原来不在张江、漕河泾等地注册经营的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是享受不到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的,现在把这条政策扩大了,只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无论在哪里注册经营,所有小企业都可以享受到15%的税收优惠,这对从事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生物医药产业的中小企业是一个利好消息,对从事高新技术领域生产、设计、服务的企业以及创业投资机构、非营利公益组织等机构、从事节能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林牧渔业的内资企业也是一个利好消息。
但对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究竟是什么,成为了众多高新技术企业或想晋升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老总们今年最为关注的一个焦点话题。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从上述条件可以看出,“鼓励自主创新”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为重要的一个核心。
创业投资受政策扶持
条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案例:兴达创业投资公司以每股5元的价格参股一家生物医药公司股权,投资额3000万元,持有该生物医药公司股份600万股。两年后该生物医药公司成功上市。股价涨到了15元,该创投公司成功变现,实现了9000万元收益,扣除投资成本,获利6000万元。根据新税法实施条例的具体解释,其获利部分可以先扣除掉其投资额的70%,再交税。也就是说,可以先将6000万元利润减去3000万元投资额的70%(即2100万元),再以3900万元按25%的企业所得税来纳税,实际纳税额为975万元。(6000万元-3000万元*70%)*25%=975万元。实际税负为16.2%。
解析:新税法新增了对创业投资机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等机构的优惠政策。以老税法实行的33%企业所得税率折算,可抵扣的税额相当于投资额的23.1%;以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的25%企业所得税率折算,可抵扣的税额相当于投资额的17.5%。其综合效果能够显著降低投资者,特别是企业投资者的总税负。这条政策,无疑是鼓励创业投资,推进新兴企业发展的,同即将推出的创业板也是一种制度上的对接。
同时,这一优惠方式非常适应创投业特点,因为它明确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核定应纳税所得抵扣额,而且允许符合抵扣条件并在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逐年延续抵扣。这样即使对可能失败的项目,也可在投资过后申请核定一定的抵扣额度。由于申请不必等到项目获益,也有利于相对长期的投资。
购置国产设备鼓励节能减排
条文: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其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案例:程惠公司是一家生产专用设备的小企业,一直为大企业生产配套产品。原来该大企业只要购买国产设备,无须任何理由,都可以抵免40%的税款。但是现在该企业发现,老办法不灵光了。根据新的税法规定,税务机关通知公司财务,只能免掉10%,而且必须是实际缴纳的税额,范围只局限在环境保护、节水节能和安全生产三类规定的国产设备。程惠公司这才明白,国家的政策导向已经发生变化,于是决定将生产研发的重点转向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专用设备。
解析:原来的税法规定,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更新过程中,购买国产设备可以获得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40%的抵免。虽然,对于现在企业希望通过购置国产设备来抵扣税款更加严格,但依然给企业在购置设备抵免税收上指明了方向。
另外对企业而言,新税法的出台一方面面临着严格的税收管制,另一方面也面临更多的机遇。企业可以用一些巧劲儿,明确哪些优惠政策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哪些可以关注。此番的优惠实际上就是政府的政策引导,企业按照引导去投资,不但减轻了自身的负担也符合政策导向。
在这些变化中,企业主们最为关心的便是哪些新政策可以为他们的带来税收上的优惠。本刊就其中覆盖面广、最受关注的及首次出现的优惠条例来进行一番解析。并将在下期本栏目中对新税法中税前列支的变化集中解读。
大多数小企业享税收优惠
条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案例:家住上海徐汇区的黄振来说,2008年是让他重新对事业充满希望的一年。因为他那个生产藤艺家具的小工厂,将从1月1日开始适用20%的所得税新税率,而此前的几年,他的工厂都是按照27%来缴税的。这个减负政策,大大地增强了黄先生把自己的生意做下去的决心和信心。
解析:此前,中国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是33%。对中小企业还另外规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10万元和3万元以下的,分别按27%和18%的优惠税率征收。像黄先生这样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多数按照这两个税率来缴纳企业所得税。从今年开始,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将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成为新税法中的新名词。对这个名词的具体解释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调整为成20%,与内外资企业新统一执行的25%所得税税率相差不大,但在所得税法的细则规定里,对微利企业的标准大大放宽了。过去规定的标准是10万元,超过了10万元就要按33%缴纳企业所得税;新税法将标准提高到30万元,30万元以内按20%的税率计税,超过30万元才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更多的企业符合了“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因此,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小企业的好处是很明显的。
不过这样的税率对于“超小型微微利”企业而言,却是增加了一定的税负。因为以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的小企业是执行18%税率的,而现在20%的税率却高于此,这说明,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个别小企业的税负却反而增加。
高新技术优惠不受地域限制
条文: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案例:迅光公司的张总最近终于放下了一颗悬而未决的心。原来作为一家生产光能产品的小型高科技企业的老板,由于注册经营地并不在张江高科(21.06,-0.16,-0.75%,吧)技园区,因此享受不到15%的优惠政策,税收负担一直让他愁眉不展。之前张总也在筹谋将企业迁入张江,但是一核计,发现仅搬家所花费的成本就要高达8000万元,员工的交通费用也将大量增加。正在左右为难之际,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区内区外”的政策限制,再也不必为政策的地域问题而多此一举了。
解析: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扩大到全国范围,企业所得税率仍为15%。也就是说,原来不在张江、漕河泾等地注册经营的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是享受不到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的,现在把这条政策扩大了,只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无论在哪里注册经营,所有小企业都可以享受到15%的税收优惠,这对从事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生物医药产业的中小企业是一个利好消息,对从事高新技术领域生产、设计、服务的企业以及创业投资机构、非营利公益组织等机构、从事节能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林牧渔业的内资企业也是一个利好消息。
但对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究竟是什么,成为了众多高新技术企业或想晋升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老总们今年最为关注的一个焦点话题。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从上述条件可以看出,“鼓励自主创新”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为重要的一个核心。
创业投资受政策扶持
条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案例:兴达创业投资公司以每股5元的价格参股一家生物医药公司股权,投资额3000万元,持有该生物医药公司股份600万股。两年后该生物医药公司成功上市。股价涨到了15元,该创投公司成功变现,实现了9000万元收益,扣除投资成本,获利6000万元。根据新税法实施条例的具体解释,其获利部分可以先扣除掉其投资额的70%,再交税。也就是说,可以先将6000万元利润减去3000万元投资额的70%(即2100万元),再以3900万元按25%的企业所得税来纳税,实际纳税额为975万元。(6000万元-3000万元*70%)*25%=975万元。实际税负为16.2%。
解析:新税法新增了对创业投资机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等机构的优惠政策。以老税法实行的33%企业所得税率折算,可抵扣的税额相当于投资额的23.1%;以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的25%企业所得税率折算,可抵扣的税额相当于投资额的17.5%。其综合效果能够显著降低投资者,特别是企业投资者的总税负。这条政策,无疑是鼓励创业投资,推进新兴企业发展的,同即将推出的创业板也是一种制度上的对接。
同时,这一优惠方式非常适应创投业特点,因为它明确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核定应纳税所得抵扣额,而且允许符合抵扣条件并在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逐年延续抵扣。这样即使对可能失败的项目,也可在投资过后申请核定一定的抵扣额度。由于申请不必等到项目获益,也有利于相对长期的投资。
购置国产设备鼓励节能减排
条文: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其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案例:程惠公司是一家生产专用设备的小企业,一直为大企业生产配套产品。原来该大企业只要购买国产设备,无须任何理由,都可以抵免40%的税款。但是现在该企业发现,老办法不灵光了。根据新的税法规定,税务机关通知公司财务,只能免掉10%,而且必须是实际缴纳的税额,范围只局限在环境保护、节水节能和安全生产三类规定的国产设备。程惠公司这才明白,国家的政策导向已经发生变化,于是决定将生产研发的重点转向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专用设备。
解析:原来的税法规定,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更新过程中,购买国产设备可以获得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40%的抵免。虽然,对于现在企业希望通过购置国产设备来抵扣税款更加严格,但依然给企业在购置设备抵免税收上指明了方向。
另外对企业而言,新税法的出台一方面面临着严格的税收管制,另一方面也面临更多的机遇。企业可以用一些巧劲儿,明确哪些优惠政策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哪些可以关注。此番的优惠实际上就是政府的政策引导,企业按照引导去投资,不但减轻了自身的负担也符合政策导向。









